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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

【阅读量: 25316| 发布日期:2021-11-29 】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让考生更好了解我院相关招生政策。请考生关注如下事宜。

第一条 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二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 学院网址: http://zs.ytvc.edu.cn/ 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第三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条 招生计划: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370人(其中招收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30人。

第五条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 填报志愿时间:20211227—1231

第七条 报考方式: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网 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八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跨类别报考无效。无论是报考综合评价或单独招生,每个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构成。高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200分,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总成绩400分。

第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与素质测试采取线上测试形式。考试与测试时间为2022227—31日,具体的时间、内容、标准、办法等详细的实施方案,将在正式考试与测试前一个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tvc.edu.cn/

第十一条 依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在专业计划数内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 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学院测试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告知:

1.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3、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下岗职工等报考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全日制教育的标准进行培养,不再实行弹性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