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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 1481| 发布日期:2017-02-27 】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保障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确保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现将做好技能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技能考试各专业类别主考学校
   2017年技能考试有19个专业类别,由29所高校作为主考学校承担各类别技能考试工作。各类别主考学校见附表。

  各主考学校在技能考试开考前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所承担专业类别的考试相关信息及考试注意事项。
  二、技能考试时间
  各专业类别技能考试于36-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类别主考学校确定。考生于32日起登录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打印《2017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主考学校报到参加技能考试。
  三、技能考试经费
  36日前,各技能主考学校结合往年的情况将本年度技能考试经费预算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一次性拨付给主考学校,由主考学校统一掌握,专款专用。
  四、技能考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技能考试是春季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春季高考单科成绩中占比重最大,社会关注度高。做好技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招生考试系统的声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技能考试工作,严格按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周密部署,确保技能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
  各类别技能考试形式多种多样,主考学校应针对各自的主考类别制定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考前对考试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点死角,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做好监考员、考评员和评卷员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操考试项目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三)加强考评管理
  过程性考试评分、结果性考试评卷都是技能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主考学校要科学制定评分和评卷标准,评分和评卷细则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做到给分扣分有理有据,全面真实反映考生技能操作水平。凡是涉及人工录入成绩环节,必须双人双岗,安排专人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核对,并由主考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考生查询。要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的一岗多控,正确处理成绩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评分评卷安全顺利,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为保证过程性考试结果的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有关主考学校应适当聘请外校考评员参与评分。若考生报考类别有两个及以上主考学校的,本校中职毕业生均安排在其他主考学校参加考试;考生报考类别只有1个主考学校的,本校中职毕业生单独编排考场,并从外校聘请考评员进行考评。
  (四)严肃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各主考学校要加强对技能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把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考试环境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防止工作人员松懈麻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对在技能考试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考点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上舆论,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完善考试应急预案
  各主考学校根据技能考试的工作要求,结合往年考试中出现的情况,制定技能考试突发和偶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做好考试期间发生雨雪等极端天气以及暴力威胁、疫病传播、人员拥挤等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125

http://www.sdzs.gov.cn/cjgk/2017/17020601.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