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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提示

【阅读量: 431| 发布日期:2016-03-28 】

注意:一、学院目前的单独招生并非春季高考,请考生根据你的高考信息确认单所提示的是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填报,跨春、夏季高考填报专业无效。

二、考生如对专业不满意,可在4月10日下午3点前登陆本系统自行修改。逾期不再允许调整专业。

三、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单招报名,不要使用手机浏览器报名,以免造成信息不正确。《重要提示》

1、单独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到410日下午3点。
  2、请报名考生于413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独招生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14日至1512时前,请考生携带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4、确认合格的考生于416日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我院将在421日至4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427日后公布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敬请考生查询。
  6、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所有免试手续于410日前办理,过期不再补办。
  7、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

8、凡在全省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等考试中作弊者,均无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