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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报考须知

【阅读量: 24823| 发布日期:2021-02-07 】


烟台职业学院热忱欢迎你的报考,请在填报志愿之前仔细阅读以下报考须知:

第一条 招生计划: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690人(其中招收退役军人计划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1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计划表。

第二条 报考条件:已经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需要按自己的身份类别进行报考,注意选择自己报考的范围是属于综合评价还是单独招生,每个考生只需报考一个专业

第三条 报名时间及报考方式

1.报名时间:33—35

2.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网 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四条 申请免试条件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到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将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高级工考生需加盖劳模单位公章)的免试申请表两份;技能大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高考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等相关材料于38日前邮寄到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

2.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均可申请免试报考学院各招生专业。申请免试者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于38日前邮寄到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33—35在网上报名,所报材料经学院审查符合条件者,学院将于310日前通知考生免试,不符合条件者将会被通知参加相应的考试(测试)。

第五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测试)方式及时间:均采取网上测试方式,2021314日(星期日)09:30--11:00

2.单独招生考试(测试)内容

网上测试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认知水平、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总成绩100分。

3.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内容

网上测试时间3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认知水平、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网上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高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200分。

4.具体考试系统、考前准备、模拟测试等详情,请考生38日后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烟台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

第六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依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分专业计划数内优先录取免试生,剩余的分专业计划按计划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计划数内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和网上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4.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网上测试成绩高者。

5.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测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于318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321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我院的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第七条 报名及考试费:

依据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考试费每生80元,免试生只交报名费30元。

第八条 请考生详细阅读烟台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招生章程,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院将在考生考试前明确告知,由考生确认知晓并承诺录取后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举报和申诉电话:0535—6927369

第十条 联系及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670

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电子邮箱: ytddzsb@163.com

备注:我院各系及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